結論先講:生活在21世紀的我們,繼續用19世紀的遊戲來看待今天的遊戲,只會讓你離遊戲世代越來越遠。
1904年, Elizabeth Magie(1866 - 1948)根據當時經濟學家Hery George(1839 - 1897)的原則,開發出了《地主遊戲》(The Landlord's Game)。目的在於解釋土地買賣和稅收的方式,會對土地持有人帶來財富,而讓承租者走向破產。應該推行單一稅制,讓承租者獲得更公平的待遇。希望透過遊戲的方式,讓大眾更能理解這個議題。1933年,經由Charles Darrow的改版,而成為今日大家比較熟悉的《地產大亨》。1935年由Parker Brothers取得版權,在眾多變體規則中,選擇今日我們常見的《地產大亨》出版。
《地產大亨》(Monopoly)傳入台灣後,被台灣的玩具廠商改製成大家熟知的《大富翁》遊戲,並且成為台灣家喻戶曉的桌上遊戲,陪伴了許多人渡過遊戲時光。然而,對《大富翁》如此的情愫與回憶,確在我們面對今天的桌上遊戲世界時,成為一種近似阻礙,卻得不拿來當做引薦桌上遊戲的範例(簡單來說,就是在跟新朋友介紹桌遊的時候,大富翁總是被拿來當做類比的範例)。
所以,這次要跟大家好好談談關於《大富翁》這款遊戲的一些問題。以及,在你想透過《大富翁》來包裝特定議題、事件、景點,或教學內容前,應該要三思而後行。